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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樣,都「喜歡攝影」。 但重點是,你想「拿攝影做什麼?」(2)


影像內容(即影像承載的訊息量)與影像內容深度才是攝影活動終極目標。

(續前篇)其實,從攝影術誕生以來,人們一直無法看清楚「攝影的真相」。一直以來,人們都以為攝影是一種有別於會計、律師、醫生之外的一種新行業,認為想學攝影就是為了進入「攝影」這個行業。甚至數位科技進入攝影之後,「影像數位化技術」都被誤解稱為「數位攝影」是一個全新的攝影品種。這些錯誤認知,都是因為人們被攝影行為所需的種種機具材料的繁複以及操縱這些機具材料所需的複雜製程與技術蒙蔽,長期誤解了「攝影的本質」,也就是關於「攝影術之於人,是為何物?」的深刻思考

這種誤會,其來有自。

從形上的角度來看「攝影的本質」就是取得影像(高密度視覺訊息)所需的一種資訊科技。從資訊科技的角度來看,攝影也是隨之而來的電影、印刷、電視、傳真、複印、衛星轉播、閉路電視、遙感探測、醫學影像等各種資訊科技的母體。但由於早期社會(二十世紀中葉以前)人與人間訊息傳播需求較少,高密度訊息傳播機制與工具也不發達,攝影的本質一直被它的形下的外觀覆蓋遮蔽。攝影的形下外觀不只是攝影操作所需的機具材料與操控技術,亦包括了攝影鏡頭前方的被攝事物狀態 (State of matter)。前二者是在攝影棚內拍攝人像或商品、物件的專業攝影師的保護門檻。後者,則在相機小型化與紙本傳播媒體開始大量傳播密度遠高於文字的視覺訊息(影像)之後,逐漸培養出一批看似攝影專業,實為依附紙本傳播媒體專門「前往天涯海角尋找奇特事物狀態」的專業人才的保護門檻。換言之,自有攝影術以來,這三個條件一直是保護專業攝影師和紀實攝影師不怕工作被隨便搶走的保護門檻。

經歷了177年來攝影術不曾停歇的演化,2016年的今天,數位科技的進步,幾乎人們取得影像所需各種機具、材料與製程、技術全面輕薄短小化、自動化、去物質化。當年包覆在攝影外層行下的「遮蔽物」(機具材料技術)逐一褪去後,人們終於清楚認知到「攝影只是人們取得、保存、交換『影像(高密度視覺訊息)』所需工具而已。」數位科技的進步同時推動了二十世紀八零年代以降人類文明進入知識經濟時代,不僅人類文明資訊成長以超過十倍速計,越來越密集的訊息交換本身也成為人們不容忽視的經濟體。

時至今日,人們取得影像所需工具與技術絕大部分都已全自動化,影像取得、保存、交換所需物質需求也抑制到前人難以想像極為低限的程度。不僅照相機被手機取代,相簿中永不消滅的一張張相片也變成螢幕上短暫出現後隨即消失的影像。街頭立等可取的彩色照片沖洗店消失了,客廳茶几上厚厚一本的家庭相簿,也隱身在手機裡面。以往必須印刷在紙張上(報紙、雜誌、海報)才能進行的紙本訊息傳播,如今絕大部分都已被手機的App、電腦螢幕上各式網頁的「網路傳播」取代。

人們終於明白:一如刀子、羅盤、溫度計、計算機,「攝影」就是取得影像所需工具而已,取得影像是日常行為,而非一種行業。既是工具,就意味著任何人都可在自身行業的職業活動中使用它。取得影像所需的技術不是目標,鏡頭前「被攝事物狀態」也不是目標。影像內容(即影像承載的訊息量)與影像內容深度才是攝影活動終極目標

至此,由「攝影是為了取得影像」→「人人皆可輕易取得影像」→「影像承載的訊息深度(內容)才是攝影的真正目的」→「技術材料事物狀態都不是重點,影像內容才是重點」等四個層次所構成的「攝影真相」方才從原本的遮蔽與迷障中釋放,攝影真相終於顯露豁然開朗。(接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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